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1日正式发布了《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》,该方案将于2014年1月1日执行。方案中4类钛产品(二氧化钛质量百分数大于70%的高钛渣,钛铁及硅钛铁,厚度≤0.8毫米钛板、片、带、箔,厚度>0.8毫米钛板、片、带)进口商品暂定税率,分别为0%、1%、4%及4%。二氧化钛质量百分含量大于70%的高钛渣(税则号38249099)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0%的进口商品暂定税
本刊通讯员.我国4类钛产品维持低进口税率[J].钛工业进展,2014,31(1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