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β退火后的TC4-DT钛合金板材,其强度未达到AMS4905标准要求.为此,在β单相区和α+β相区分别区分进行了固溶(冷却方式分别为空冷和水冷)加时效处理。观察了经不同工艺热处理后板材的显微组织,并对其室温拉伸性能、断裂韧性进行了测试分析。结果表明,再次热处理后板材组织未发生明显改变。与空冷态相比,水冷后的次生α更细小。与原始β退火相比,水冷后板材的拉伸强度、屈服强度增加约70MPa.同时断裂韧性略有减小,延伸率略降至8.5%。经再次热处理后,板材的强度和断裂韧性均达到标准要求。
谢英杰;付文杰;周玉川;陈钧伟;王蕊宁;张清.再次热处理对TC4-DT钛合金板材组织及性能的影响[J].钛工业进展,2015,32(2).